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召开第十七次会议暨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璐瑶)9月15日,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张华主持了会议,传达全国扫黑办第四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22年“十件实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注重宣传实效
注重扫黑除恶普法宣传,继续加大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同时加强对辖区人民群众的不定期宣传,促进多种形式多方面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
三、促进行业整治
在可行范围内深化行业整治,依法严惩“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方面继续开展相关宣传和整治活动,有力遏制在校学生实施涉黑涉恶犯罪以及行业内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挖线索,强化对未成年犯罪的教育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