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乔元兀 路宇)近日,一场由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牵头召开的“‘府院联动’‘亿源供水公司’行政处罚协调化解会”在该院五楼审委会室举行。此次协调会除了县法院主管行政审判业务的常务副院长、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外,还有抚松县检察院、抚松县水利局主管领导,抚松县政府法律顾问、委托诉讼代理人,亿源供水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据了解,抚松县亿源供水有限公司及泉阳、露水分公司在2017年12月7日至2021年8月30日欠缴纳水资源费7049560.8元。申请执行人抚松县水利局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吉抚水罚字(2021)第9号《水利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亿源供水公司立即缴纳水资源费,并从2021年11月9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每天加收千分之2的滞纳金。同时,对2017年12月7日至2021年8月30日所欠的水资源费处以应缴金额一倍的罚款,共计金额7049560.8元。
亿源供水公司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在规定的限期内仍未履行缴纳义务。县水利局于2022年7月7日向抚松县人民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
经抚松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团队法官认真调查询问得知,亿源供水公司属于公益性企业,一直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行,自2016年水资源费由7分上涨到2角,全部水资源费均由政府补贴缴纳。现行水价执行于2010年5月,12年未调整水价,亿源供水公司收取的水费一部分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一部分用于处理设备维护等,随着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其他费用上涨,使得制水成本不断增加,公司常年处于亏损状态,仅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营。2018年后政府资金紧张,补贴未到位,导致欠缴水资源费,经多次申请,2022年7月18日县政府对亿源供水公司所欠的水资源费给予补贴,全部缴纳,但欠缴水资源费产生的罚金及滞纳金,亿源供水公司无力缴纳。
当日的协调化解会重点对亿源供水公司经营现状展开深入研讨,亿源供水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维持企业正常运营已很艰难,根本无力支付巨大的行政罚款。供水公司系该县公益性企业,涉及民生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抚松县水利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也结合相关情况综合考量,水利局作为该县的水利主管部门,应该保障供水公司正常运营,供水公司现已全额缴纳了水资源费,且供水公司行为未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高额的罚款对一个公益性企业来说根本无法承担,行政处罚具有不适当性。
最终,经这次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会研究决定,水利局应撤销其做出的吉抚水罚决字(2021)第9号《抚松县水利局水利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项关于滞纳金的处罚内容,及第二项相关处罚内容。
抚松县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召开“府院联动”行政处罚协调化解会,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发挥法院行政审判专业与各行政机关的组织协调优势,确保涉公益企业行政处罚矛盾问题得到公平、公正、高效化解,把涉府涉企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发展大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