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吉林长白县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 (刘晨 耿楠)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围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近期,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马骁同志通过网络授课的形式,面向长白县幼儿园全体师生和家长们开展了一场法治宣传小课堂,结合疫情防控知识,首先,法官以PPT讲故事的方式,生动形象地向孩子们介绍了有关预防新冠病毒的知识;其次,还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有的同学甚至一些家长可能都会觉得这部法律和学生没有什么关系,其实这部法律的立法亮点之一就是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为防止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学校的防范职责和报告义务,增加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的规定,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
通过此次线上小课堂的讲解,使孩子们感受到其实法律和日常生活休戚相关,充分认识有组织犯罪的危害,增强防范有组织犯罪意识。师生和家长表示,要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法治进校园”活动,促进广大师生提高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形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