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孟松茹)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度,8月2日上午,山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司法所在睦邻广场前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越河司法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讲述《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针对群众的“什么是有组织犯罪”、“发现了应该怎么办”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同时,呼吁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参与打击有组织犯罪。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增强了群众预防有组织犯罪侵害的意识,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奠定了群众基础。(山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