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宜廷)“本是好心帮朋友忙,没成想事情能变成这样,真是伤透了心,多亏咱法院的帮助,总算把钱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利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与被告本是朋友,被告外出时忘带驾驶证,想借用原告驾驶证件在摩捷汽车租赁平台租用汽车,原告认为大家是朋友,出于善意和信任,就帮他在平台租了一辆车,可没想到被告不仅没有如期还车,还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后又弃车而走,既没有通知原告,也没有通知平台,造成原告在租赁平台违约并赔偿修车损失。原告代被告处理完赔偿车辆损失后打算向被告追偿,可被告又不顾友情,避而不见,这才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代付赔偿款2万余元。承办法官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就案件事实、诚信等方面耐心与被告沟通,告知朋友之间要以诚相待,不能忘恩负义,出事故弃车而逃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最终被告同意偿还原告赔偿款2万余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效率暖人心。在共享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网络租车大大方便了群众出行,但与之相适应的相关机制尚不健全,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为此,法官提醒承租人,在进行网络交易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租赁说明,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遇到事故不要慌,正确按照流程处理,避免产生因违约而带来的不良法律后果。(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