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鹏)当被执行人潘某某还完最后一笔案款,来到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办理结案手续时说:“终于还完了,心中的一块石头可以落地了。”这十年来,被执行人潘某某一直尽自己最大努力积极还款,三起长达十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圆满结束。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于十年前判决被告潘某某偿还于某某、徐某某、邴某某三人共计9万余元欠款。判决生效后,潘某某一直未履行,于某某、徐某某、邴某某分别与2009年、2011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向被执行人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潘某某表示自己会尽最大所能履行义务,但因偿还能力较弱,只能以其退休工资慢慢偿还。
了解到本案情况后,执行法官对双方进行劝说调解,经过反复多次协商,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执行人潘某某每年的上半年履行还款4000元,下半年履行还款4000元,履行的案款由三名申请执行人按欠款比例分配。
还款期间,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已经退休,但潘某某仍然履行承诺,没有赖账拖延,积极按时还款,雷打不动的履行着自己的义务。2022年7月13日,已经72岁的潘某某履行了最后一笔案款,这三起长达十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在被执行人的积极履行中执行完毕。
诚信,既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品质,更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本案中被执行人潘某某积极履行义务,还款十年未出现拖欠、遗忘等情况,是遵守承诺、尊重法律的最好表现。虽然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但是只要心中充满良知道德,保持对法律的尊崇敬畏,即便是被执行人,也一样能够彰显真情和初心,一样能为他人树立榜样。(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