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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6月24日上午,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干警在二道江区主城区及人员较为集中的公园、广场等地段,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多种方式向现场来往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并向现场群众详细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以及黑恶势力组织基本特征及常见的作案手法等内容。鼓励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或反映问题线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本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赢得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次宣传活动彰显了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决心,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积极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辖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