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长慧)“法院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地方啊,我这买车定金要了半年都不给,这来一次法院就帮我解决了,还不用交诉讼费,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买卖车辆引起退还订金的民事纠纷,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今年年初,王某与刘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王某当场预交订金2万元,签订合同后刘某才告知车辆有贷款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协商未果,王某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刘某各种理由推脱不退,王某遂诉至江源区法院。立案法官根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求,综合考虑案情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由江源区法院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刘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不返还,在调解员释法明理劝说下,刘某表示信服,当场返还王某订金2万元,王某对法院高效便民解纷表示连连感谢。
该案从立案到诉前调解成功仅用时一天,调解员就地化解矛盾,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以上这一幕和谐的场景在江源区法院诉前调解室内经常出现,而这只是江源区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江源区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贯穿工作始终,落实落细为群众办实事,切实发挥了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优势,为构建诚信社会尽一份力。(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