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一帆、张小宝)近日,在审理几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速裁庭承办法官马瑞文本着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一边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一边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争议焦点,提出解决建议。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下,最终其中四起商品房销售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调解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其余几起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及时的进行开庭审理。
做好诉讼调解工作,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泾阳法院速裁庭办案法官坚持在案件办理中,找准双方矛盾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涉诉案件无小案”的思想理念,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高效化解案件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陕西省泾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