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福 李蓉)法官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告为表谢意赠送锦旗的情形屡见不鲜,但被告赠送锦旗的情况却不多见。5月25日,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的被告方将一面印有“急民所急务实风范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和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郑海军手中。以表达对法院司法工作的认可与感激。出乎意料的是,送来锦旗的当事人居然是案件中的“败诉”被告,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支付了10元诉讼费,还赔了70多万元的赔偿金,但这官司我输得心服口服。法院法官不辞辛苦、不厌其烦的一遍遍给我们释法讲情说理,不偏不坦,是一片公心地为我们解决矛盾、调和关系,所以感谢!”当事人韩某说道。
据了解,2022年3月,陈某因以劳动争议纠纷将和田某商贸公司(以下称该公司)起诉至和田市人民法院。2018年12月,陈某系和田某商贸公司员工,因在一次外出施工时不慎摔伤致残,未得到该公司相应的赔偿。陈某向和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9年4月,陈某拿着仲裁裁定书向和田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负责人韩某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又将陈某起诉到和田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该案件的来龙去脉,由于双方当事人因积怨太深,均不接受调解。
为了化解积怨,尽快将双方矛盾纠纷解决,和田市法院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认真分析案情后,结合当事人双方利益牵系、连襟关系等因素,决定运用法律规定和血脉亲情做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经过法官历时一个多月时间不辞辛苦,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从情、理、法多方面,反复和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法官的坚持、用心、用力、柔情的工作态度打动,双方当事人终于消除误会、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并就该公司向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73万元,当场支付13万元,剩余款60万元约定分两次支付完备。
“那次工伤,让我先后两次住院治疗,不仅花费了大笔医疗费,还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没想到纠缠了我们三年多的赔偿,在你们的调解下这么快就解决了,真的是太感谢啦!”陈某感激地说道。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是群众对法官干警的感谢,更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田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