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亚求 北鲲)5月13日,湖北省黄梅县苦竹乡某村村民方某与梅狮岭村村民柳某在横山旅游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双方受伤,其中一人身亡,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行动,经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听取双方诉求,耐心细致作工作,使双方就事故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实现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最终解决在村内。
今年以来,苦竹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积极搭建社会治安架构,建立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中心,整合村治保主任、一村一辅警、大小网格长、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政法力量,组织人力深入街头巷尾、村组垸场开展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属地平安稳定。今年以来,该乡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40余件,1起意外死亡事件由村级自行成功调解,真正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发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谈到人民调解工作,苦竹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南策朗给予赞扬:“村级调解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一方面及时化解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减轻了维稳压力有利于村级各项事业开展;另一方面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公道正派的处事方式有利于风清气正环境的营造,客观上减少了许多矛盾纠纷的产生。”(湖北省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