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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产拒交付 法院重拳出击——陕西富县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贺金霞)为贯彻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4月27日,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宋某亮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马某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富县法院依法审理宋某亮诉马某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马某飞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宋某亮遂向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马某飞名下可供执行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案外人封某云于2021年10月10日在淘宝网上成功竞拍,竞拍金额为155596元。被执行人马某飞抵触情绪较大,法院依法传唤后,马某飞拒绝交付涉案房屋。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该案执行周期较长。为保障当事人及买受人合法权益,富县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交付买受人。
 
  为保证本次执行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局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认真分析研判,“一案一策”,制定严密执行行动方案,执行期间全程同步摄像,并邀请富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执行。本次专项执行行动由执行局局长黄凤贵亲自指挥,抽调法警队16 名法警配合执行。
 
  上午9时10分,执行行动人员到达富县茶坊镇刘家庄行政村沟口组,禁戒组、执行组、摄像组、医疗保障组、记录组等各司其职,执行工作紧张有序地展开了......
 
  10时30分,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圆满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买受人封某云在执行交付笔录上签字按印。至此,为期半年的涉案房产得以交付。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是用实际行动告诫所有被执行人,法院绝不姑息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督促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富县法院将以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加大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