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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牢解纷“牛鼻子” 耕好普法“责任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春耕时节,农时不等人。近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果松法庭接到当事人栾某立案申请,表明因一垄地让土地相邻的两家结了仇,为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果松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职能,深入土地现场,化解群众土地纠纷,凝聚农民兄弟情。
 
  栾家和于家土地紧挨着,因犁地时缺垄少垄问题产生矛盾纠纷。2020年5月,经镇司法所与村委会调解,确定双方具体分界。2021年因需要“上咬坢”,双方对于同一根垄的耕种再次发生争议。位于上面的栾家认为是于家占了他家的地、割了他家的一根垄而找到法庭。因时值隆冬,法庭承诺待冰雪融化、开犁前到现场处理。
 
  4月中旬,栾某的儿子来到法庭,询问何时能够到地里处理。承办法官张春雷与村委会联系后,取得了前期调解资料、土地确权资料后,联系争议双方于次日下午2时到达现场。去往争议地块的路,靠步行,好多路段非常泥泞。承办法官却顾不得脚下的泥泞开始分析审理,法官直接驳斥了一方关于对方“拔桩移桩”的说法。在确定先前所确定的分界点后,法庭就去年“咬坢”的方向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争议垄的耕种权人即于家。法官直接表态:如果是于家种了这条垄,他当然有权收割。栾某提出调解协议约定“各自耕种不得越界”,法官又从耕种实际(不可能相邻双方同时耕种一条垄)到不允许弃耕等对双方进行了引导,从自家多年前实际发生的案例到家风家教的重要性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教。经过一下午的反复磋商交涉,法官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切入点,在村委会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就双方的争议进一步达成一致:原交界不变,正常“咬坢”耕种,下“咬坢”时双方都不翻耕交界的垄沟。为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争议,法庭叮嘱村委会出面设置永久性分界桩,激烈的矛盾最终在地头得以化解。
 
  “一垄地”的事情看似很小,却也真正关系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化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为相关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简化立案手续、诉前调解等方式,优先解决农耕相关的各种纠纷,杜绝耕地抛荒,切实保障春耕耕作有序稳步进行。(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