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国兴)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诉讼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2月24日,集安市某村居民刘某来到集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询问立案事宜。原来,刘某的母亲迟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者,现虽然已出院,但是卧床不起,无法来法院立案,故刘某来法院询问立案相关事宜。得知当事人身体行动不便后,集安法院立案庭干警当即决定上门立案。立案庭干警到达当事人迟某家中后,法院工作人员核实当事人身份后,为其讲解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并办理了立案相关手续。当事人对法院干警这样贴心周到的服务连声致谢。
集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