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猛 尚立福)“法官,请您放心!今天下午我一定会准时把钱打到指定的账户上,绝对不会再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一期的运输费我也会如期支付。”2月21日下午,被执行人如此保证道,并于1小时后按约履行了自己的支付义务。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某企业本是长期合作关系,孙某与该企业的经营者李某也是多年的好友,孙某与该企业签订合同为其运输货物。由于该企业的运营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申请执行人孙某的运输费一直处于拖欠状态,已经持续了数年。在经过法院调解之后,被执行人再一次失约。申请执行人孙某本不想走到这一步,但是自己急需这笔钱进行周转,不得已之下来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来到执行阶段,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为了让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支付义务,承办法官一行来到该企业经营场所实地调查走访,没想到被执行人所留地址竟是一个“烟雾弹”。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周围的居民、商户逐一询问线索,最终将被执行人经营场所锁定在附近一户没有任何标识的房屋。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未果后,经过半日的“守株待兔”,终于成功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身影。
为了申请执行人能尽快拿到钱度过难关,为了被执行企业能够继续存续摆脱困境,承办法官本着高效、文明、柔性执法的原则,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了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调解室,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双方漫长且激烈的讨论终于有了结果。在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之下,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企业账户的冻结,5万元运输款顺利到账,成功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也为被执行企业的存续留下了发展空间。
执行有力度,执法有温度。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