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嘉桧)网上立案是司法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立案方式相比,网上立案有诸多优势,一方面,通过网上立案提交的电子文件可将最后期限延长到当日凌晨,而以纸面形式提交文件,最迟只能到当天法院下班时间。另一方面,网上立案还可以节约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在法院以电子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发送通知的时候,系统会自动生成包含日期和时间的电子记录,使当事人不能声称自己没收到法院寄送的文件。
2022年2月14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接到白山市江源区某煤炭销售处的电话,称自己在柳河县有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到柳河立案,便询问工作人员能不能在身处外地的情况下进行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便指导当事人用吉林移动微法院进行了网上立案。在成功立案后,当事人夸赞:“法院的网上立案服务真是方便又快捷,让自己省了不少时间。”
近年来,柳河县人民法院大力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审批,网上缴纳诉讼费、网上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截止到今年2月中旬,柳河县人民法院已经网上立案60多件,网上缴费50多件,真正实现了“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效果,确保人民群众依法及时行使诉权。(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