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福建永春县五里街社区老年协会文艺演出献礼新中国75华诞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民生 > » 正文

吉林白河林区法院首发“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畅)2022年1月21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出具今年首份“诉前调书”字号的民事调解书和今年首份“诉前调确”字号的民事裁定书,并于当日成功送达,高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一:诉前调解+互联网,助力多元解纷
 
  原告杨某光、杨某良与被告某餐厅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劳务费。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接收案件材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速裁法官赵晓丽对两起案件进行调解,办案法官深知农民工讨薪不易,当天即通过多元调解小程序线上开展视频调解,释明法律风险及政策法规,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几轮调解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随即,办案法官制作了案号为(2022)吉7503诉前调书1号、(2022)吉7503诉前调书2号的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下午,两位原告激动地来到法院,他们表示:“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我们终于拿到了我的血汗钱,这回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至此,这两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图片2)
 
  案件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践行司法为民
 
  当日,赵法官还受理了一起司法确认案件。三位申请人来院申请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保证调解后得到充分履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法官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依法进行审查,随后依法对上述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我院首份“诉前调确”案号民事裁定书。(图片)
 
  出具“诉前调书”字号的民事调解书和“诉前调确”字号的民事裁定书是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诉前多元调解工作的有益探索。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致力于诉源治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法官释法
 
  什么是“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字号?
 
  “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案号。2022年1月1日起,2022年1月1日起,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编立“诉前调确”案号,不再使用“民特”字案号;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编立“诉前调书”案号,不再使用“民初”字案号。“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与“诉前调确”案号的民事裁定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
 
  今后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精神。凡立“诉前调确”字案号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立“诉前调书”字案号的案件,则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