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江西法庭依法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韩春雷以细心、耐心、倾心圆满化解了这起纠纷。
案件经过:因委托合同纠纷,原告通化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将被告路某、潘某某诉至东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被告签订的门店承包协议,并盘点库存并结清营业款,赔偿相应损失。被告路某、潘某某此后又提出了反诉,要求原告给付被告分红款、工资款和店面装修垫付等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江西法庭办案法官韩春雷认真梳理案情,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因该案案情复杂,证据较多,庭审长达一天。在庭审中原告申请审计,办案法官韩春雷向原被告双方释明审计流程,并积极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分析利弊,最终,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将钱款核算清楚并积极履行了各自义务,双方均向法院申请撤诉。
“韩法官以踏实的工作干劲和对审判工作的热情,工作中善于总结规律,找寻方法,总是能巧妙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谈起韩春雷法官,年轻干警满是钦佩和赞许。
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东昌区人民法院法官们将情与法融合调解工作中,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