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12月21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如既往的人来人往,忙忙碌碌。
刘大哥来到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咨询,称因为当地要进行旅游观光开发建设,对其林蛙养殖带来损失,他不得以通过养牛予以补救,但又因违法被处罚,想要通过司法途径予以权利救济。杨峰法官在接待过程中,发现刘大哥对法律并不熟悉,诉讼法律关系也不清晰,想要起诉的被告诉讼主体资格也存在问题,于是进行了耐心的诉讼辅导,帮助其明晰法律关系,明确被告和诉讼请求。
刘大哥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当场制作了起诉状,并办理了立案手续。拿着受理案件通知书,刘大哥对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表示:“你们好啊,态度好,服务也好,如果所有的单位都像你们这样,那我们这些‘顾客’办事就方便多了。”随后,他还在好差评系统中给予立案庭的诉讼服务工作“五星”好评。
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一直以秉持着“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司法”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群众提供快捷、周到、贴心、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对符合立案规定的起诉,当场立案、一次办结,从诉讼辅导到多元解纷,兑现让人民群众“只跑一次”承诺,解群众“急难愁盼”,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立案登记制改革已经6年多,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动作从未变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标准从未改变。(吉林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