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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司法为民暖人心 当事人致信表感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金汝)近日,当事人张某某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木垒县法院。信中感谢木垒县法院执行局和干警热依汉古丽,在其生活困难无助之际,及时收到了司法救助金,解除了燃眉之急,让其和家人在这个冬天感受到了温暖。
 
  2014年8月张某某丈夫在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案件审理后,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赔偿张某某及家属各项损失31万元。肇事者未履行赔偿义务,2016年1月张某某及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经查明,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没有经济收入,无履行能力,亦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院执行局干警热依汉古丽一直关注此案。考虑到张某某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照顾年迈婆婆,还要供女儿上学等现实困难,多次通过电话、到双方当事人居住地走访、面对面等多种形式了解该案的实际情况后,第一时间进行层级汇报,积极指导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确认张某某一家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终给张某某一家救助88000元。
 
  虽然申请人已经得到了司法救助,但是执行干警热依汉古丽并没有对该案松懈。多次在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2020年12月在一次实地调查中,查明被执行人2021年有土地承包款要领取。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土地承包方沟通后,2021年9月给申请人张某某执行3万元案款。
 
  “感谢木垒县法院执行局和热依汉古丽一直没有放弃,并给了我太多的帮助,今后我会让我的孩子努力学习、回报社会。”一份感谢信不仅表达了感激之情,更是对木垒县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激励。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木垒县法院始终把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把学习党史同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忘执法为民的初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敢于担当,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奋勇当先,收获了满满的群众感情。(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