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延杰 曲诗雨)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21年12月15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走进和龙市光明街道天池社区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讲活动由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法官盛永钢授课,内容涵盖了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法律援助的法律咨询、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等相关知识点。在宣讲过程中,法官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分解说明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知识点,与群众充分互动、答疑解惑。让群众都能“听得懂、学得会、用的来”。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为契机,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主动地为林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