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宜廷)近日,吉林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驱车百余里前往松原市兴原乡为被告人送达。
潘某诉被告常某、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潘某向法院起诉后,立案庭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和联系方式,均无法向二被告送达应诉材料,立案阶段陷入困境。为保障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面对不详细的地址,立案法官没有畏惧,及时将案情汇报院领导后前去寻找二位当事人。
法官从松江河镇前往松原市兴原乡大概600多公里,由于地处偏远、冬天道滑,路面冰道高低不平,行车十分困难。法官一路颠簸来到了兴原乡,可寻找二位被告未果,便向当地居委会、邻里街坊等了解情况,得知二位被告不在兴原乡,目前不知所踪。法官来到派出所,请求民警协助找寻此二人,后来在松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得知二被告现在松原市宁江区兴原乡努很格勒村乡努很格勒屯,法官成功将立案文件送达当事人。
最后,法官对兄弟单位派出所民警的积极协助配合表示了真诚感谢。“找人难”一直是影响法院执法为民工作顺利推进的一大难题。当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盘棋”的思想在社会已经牢固树立,法院与公安局工作相互配合,也是兄弟单位一家亲的真实写照,作为执法单位,在今后为民服务的道路上,一起齐心协力,共同捍卫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吉林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