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祎琳)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梅河口”建设,完善并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年来根据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努力拓展诉前调解创新机制,与政府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形成合力,走出了一条“法院+N”的府院联动特色之路。
案件经过:今年,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在开展征收2021年土地年租金工作中,向未按时履行土地租金缴纳义务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因经济状况等诸多原因经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催告后仍未缴纳土地年租金,遂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比封闭对抗的诉讼模式,人民群众更需要能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为特征的开放合作型协调化解模式。为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件转入梅河口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了切实保障和发挥法院助力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邀请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一同开展该案化解工作。
11月24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组织该案当事人来到梅河口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召开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座谈会,对被征收人进行了相关法律的释法明理,后被征收人同意依法缴纳土地年租金,本案争议得到了有效实质性化解。会议结束后,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纷纷表示对本案的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未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府院联动,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的积极作用,努力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解纷工作,为梅河口市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