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帕丽旦·司马义)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疆鄯善县公安局警务室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为着力点,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工作目标,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努力做到矛盾不升级、纠纷不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11月17日,迪坎派出所接到辖区种植大户人员的报警,报警原因为劳资纠纷,得知此情况后,警务室民警高度重视,积极介入进行调解处理,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并做好思想工作,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一方面与其协调,经过民警的多次协调,最终两人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为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通过此次矛盾纠纷调解,也扎坎警务室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理论知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提供了重要保障。(新疆鄯善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