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岩)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为土地问题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1年4月26日,原告李某上地务农时发现被告高某侵占了自己两根垄,遂打电话给高某向其说明情况,希望高某将地还给自己,接到电话后高某夫妻二人赶到地里辱骂了李某,并一起殴打李某,造成原告李某肋骨骨折,胸外伤,后原告李某入住柳河县医院治疗,现在家静养。现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协议,为此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了解案情后,郑法官联系到了李某向其询问案情,李某在电话中声泪俱下的哭诉道:“自己是高某的长辈,被自己的晚辈打了既痛心又生气,一定要讨个说法。”郑法官随即联系被告高某、周某,被告高某接到电话后态度恶劣并不同意调解,对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也不认可。开庭前,郑法官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相辱骂。郑法官安抚好二人情绪,并从亲情这一方面对双方进行的劝导,随后又从法律层次向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在法官的调解下,高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承担责任,李某也原谅了高某夫妻二人的行为,被告高某、周某当场给付原告李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调解能够有效的缓和当事人的情绪,尤其是关系到亲情、友情等案件时,因为当事人不用真正的对峙公堂,给为挽留双方的情感留有了余地,并且还能更快的解决问题,促使当事人及时履行责任。(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