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蕾)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后,临近执行期限却未收到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消息,执行法官在深夜进行走访成功督促被执行人履行。
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纠纷的起因是李申(化名)与王涛(化名)于2018年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李申承包王涛土地800亩,每亩承包费为500元,年承包费共计40万元。但在后期种完地之后,李申发现承包的土地不足800亩,故将王涛起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要求王涛退还土地承包款11万元。
立案之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查询的方式均未发现王涛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却了解到王涛名下有二百余亩土地正在耕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执行王涛秋天的卖粮款。执行法官经过多番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
进入十月以来,距离双方约定履行的时间越来越近,却始终未收到被执行人履行协议的消息,不仅李申坐不住了,执行法官也时常惦记着这件案子。经过电话沟通,执行法官从李申处了解到王涛的确尚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带着李申去找王涛督促其尽快还款。当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通过与王涛的电话沟通,执行法官锁定王涛确切位置之后,陪同申请执行人一同前往王涛所在处。最终在一处十字路口找到了王涛,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之下,双方就收粮日期、履行方式以及还款计划达成一致意见,看着案件终于有眉目了,执行法官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解决群众执行难。辛勤工作的执行干警比比皆是,他们不仅是为了守好审判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