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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房屋买卖起纠纷 协助过户解困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畅)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买卖房屋是件大事,过户手续的繁琐却总会让人心生困扰。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获得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2020年6月,原告付氏夫妇购买了刘女士名下位于吉林省长白山管理委员会池西区松江小区的房屋一套,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原告当即向刘女士全额付清房款108000元并交付入住。因刘女士年迈体弱,患病在身,一直未履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义务。同年9月,刘女士病逝。刘女士有4位儿女,均系法定继承人。无奈之下,原告将刘女士儿女诉至法院,请求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审理过程中,经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房屋过户一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女士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常年在外地,一个女儿工作繁忙,付氏夫妇虽持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但过户一事却仍然久拖未决。2021年9月15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收案后,承办人杨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始末后,立即与双方取得联系并向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刘女士的女儿杜女士说:“我并非不想协助付氏夫妇办理过户手续,而是工作繁忙且不了解过户的法律程序,这才耽误了这么久”。杜女士当场向付氏夫妇致歉,付氏夫妇也表示理解。
 
  组织双方调解后,杨法官又立即向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处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书,并告知了双方当事人,案件执结。
 
  该执行案件从立案至结案仅用了两天时间,快捷高效的为群众解决了烦心事。申请执行人付氏夫妇和被执行人刘女士纷纷致谢,感谢法院高效为民解忧。该案不仅高效化解了纠纷,也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和谐关系,这样的暖心服务,是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的真实写照,执行干警也将持续秉持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高质量办理每件案件。(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