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岩)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接到了一位残疾当事人,希望法院帮忙联系远在国外的妻子,让妻子同意他的离婚诉求,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经了解,双方当事人于2011年登记结婚,因性格不合,2016年被告孙某出国去日本,一直未回,也没有任何联系,候某表示他与被告系二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亦无子女,出了车祸导致了残疾行动不便,现在也没有人照顾,想去福利机构,只能来起诉离婚。
了解案情后,书记员联系到了孙某,因被告孙某在日本,不能回来参加诉讼,书记员随即通过微信与孙某取得了联系,孙某表示其同意离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况的特殊性,法官决定采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互联网法庭开庭需要当事人使用智能手机,原告候某并没有智能机,本着服务当事人、方便群众的原则,办案法官决定开庭时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候某用,并下载了相关的庭审软件,并帮助候某注册登陆了账号。
庭审当天,书记员早早来到法院门口等待候某,将其搀扶进了调解室开庭,并配备书记员单独指导候某参加网上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离婚,没有争议。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又将候某送到了回家的车上。
在送离法院的路上,候某激动的表示“感谢法院对我的照顾,给你们添麻烦了,给你们认真负责的态度点赞”。
法院的温情办案,其意义在于使当事人感受到在司法程序运行中,他们的人格尊严得到了维护、利益得到了保护,当事人的法律及道德主体地位得以实现。(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