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学星 金美红)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日照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动潮河镇“警司联调”工作深入发展,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积极与潮河派出所联合,构建“警司联调”模式,因势利导,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好方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双向互动,形成合力。推进潮河镇公安110接处警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双向互动,形成对突发性矛盾纠纷的化解合力,推动矛盾纠纷信息资源共享共通,提升源头性、苗头性问题的预警预防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点面结合、优势互补的预防、处置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实现潮河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最优化。同时针对宅基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司法所与派出所相互配合,分工合作,打好“组合拳”,积极化解纠纷、排除矛盾,着力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让枫桥经验在潮河镇绽放新彩。
立足预防,调解优先。潮河司法所坚持科学预见、立足预防、积极预备,通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会议,提升全镇调解员业务素质并充分利用调解员等基层调解力量进一步健全潮河镇矛盾纠纷滚动排查、联动调处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落实“调解优先”和“应调尽调”要求,依法调解,柔性执法,严防激化,妥善处理,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警司联调”将人民调解工作前置到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庄社区,将调解工作前移到最初期、最基层、最前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德结合,强力宣传。在依法、自愿、平等、公正、公开基础上,潮河司法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相结合,法、情、理并用,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司法所积极联合派出所及辖区法律顾问充分利用辖区农村赶大集的地域特点,大力开展集中服务日活动,将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广场等群众聚集较多的地方作为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听取群众意见的宣传场所,将普法宣传工作做到最前沿,形成宣传合力,取得最佳法治宣传效果。(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潮河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