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霞)近年来,新疆木垒县法院立案庭用“心”打造文明,以“行”铸就文明窗口。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服务型立案“窗口”建设,提升立案服务的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跨域立案提供便捷。健全立案体系和跨域立案诉讼制度,方便诉讼当事人就近立案,该院设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服务一体化,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切实解决好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为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提供了便捷,对司法效率的期待有了实现路径。
诉前调解促进和谐。立案庭配合诉调对接中心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本着热情、耐心的态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做好庭前释法、庭前调解等工作,在立案阶段及时解决了一批小额或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由于立案前调解的非对抗性,调解结果普遍被当事人接受和履行,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反复,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答疑解惑减轻诉累。严格执行“六个必须”规定,耐心、细致地回复当事人提出的立案问题,做到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亲民爱民。充分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聚焦纠纷症结,分清双方当事人责任,权衡利弊,从而找出开展调解工作的切入点。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审判程序,节约了审判资源,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目的。
作为群众进行诉讼活动的第一“窗口”,木垒县法院立案庭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便利之窗、公正之窗、温暖之窗。(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