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法官,我发现盛某了,他现在在西市场摆摊”2021年8月19日清晨5点,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接到刘某的来电。执行局长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珲春市西市场传唤盛某。
“你好,请问是盛某吗?”
“是的,我是”
“我们是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因你和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们将扣押你的车辆,请你配合。”同时,执行干警向盛某出示了执行工作证件。在法警协助下,执行局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盛某的车辆。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盛某欠刘某10000元借款,经法院调解后,盛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次传唤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盛某没有料到执行干警能在清晨组织执行,面对法院的雷霆行动,盛某感受到法律的压迫力,随后执行法官对盛某逃避执行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敦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盛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批还清借款。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将依法执结每一起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本次行动依法有效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