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群众为我点个赞”
---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加大执行惩罚力度 多种手段力保民生
山东法制传媒网:(易元敏)为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落实专项治理“老赖”的执行行动方针,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中得到当事人好评。
本案申请标的为13余万元,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案件的执结过程却很曲折。案件在诉前保全阶段经法院全部保全完毕,审判阶段时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但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履行调解书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便查控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被执行人已经转走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资金。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土地、公积金等财产展开调查,发现其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驱车至被执行人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处在淡季,还要承担公司运营费用,已经处于入不敷出的情况,联系其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接电话,执行法官便按照专项治理老赖的行动,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发布限制消费令。
不久,被执行人同集团名下的另一家企业来电说愿意替被执行人承担债务,保证月底之前将案款全部还清,被执行人还邀请某房地产公司将其车库为本案提供担保。 8月2日,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给付给申请执行人后,执行法官秉着善意执行理念,撤回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屏蔽其失信名单。本案中,执行法官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企业运转,帮助被执行人赢回信誉,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了幸福感,人民群众真心给长春铁路院运输法院点赞。(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