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晰)5月28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原告田某1撤诉。“多亏了你们,我们的生活费有着落了,也缓和了我和女儿的关系,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结案后原告田某1激动地说道。
2020年春季因原告田某1儿子腿受伤,且患有精神2级残疾,原告便陪同儿子住院治疗并护理,委托女儿被告田某2夫妇帮助其耕种水田地。原告田某1儿子出院后,二被告将原告耕种的15亩土地的秋收农作物强行收获并占为己有,并拒绝返还原告为其垫付的土地承包费4000元,导致原告父子生活无法保障,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田某1来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提起民事诉讼。
“钱我都给完了,爸老糊涂了。”女儿态度强硬,表示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就当我没有你这个女儿!”父亲愤怒指责,坚决要断绝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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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东法官顾虑周全,他明白血浓于水的亲情若因此破裂将会是一家人的终身遗憾,亦无法为身在窘境的父子摆脱困境。为了挽回这段亲情,为了父子二人未来的生活保障,郭志东法官在村部、派出所等地多次奔走,努力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成功缓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田某1撤诉。
以案件调解为优先,解决实际问题为本,一直以来都是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法官干警办案的核心理念,未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会继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