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战殿有 张莹)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6月8日下午,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
活动中,首先由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秦旭向大家讲解了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及如何防范火灾与扑救初起火灾等消防常识。随后现场演示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干警进行了灭火操作演练,并模拟办公区域火灾现场,执勤干警带领大家进行有序的人员疏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通过此次演练,不仅使干警掌握了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及如何防范火灾与扑救初起火灾等消防常识和办公场所火灾的作战技术,熟悉了内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固定消防设施,同时也让干警们掌握了扑救初期火灾、人员疏散的方法,增强了法警们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为保障安全有序的司法工作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