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文博)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即便是离了婚夫妻双方也该共同努力抚养孩子成人。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相对于诉讼对簿公堂,调解更富于温情,不仅能有效的化解矛盾,而且能唤起亲情,促进当事人理性地解决问题。
原告小智的父亲李某与母亲孙某因性格不合,于2019年初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告小智由母亲孙某抚养,被告李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现在母亲孙某没有稳定工作,靠打零工的收入极不稳定,且因原告小智学习成绩差,为提高学习成绩报名参加了多个补习班,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不足以支付原告的生活以及教育费用,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每月增加抚养费至2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安排两名与原被告年纪相仿的调解员从孩子的心理教育问题,到分析双方争议的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面对调解员的倾情调解,两人态度有所缓和,同意调解,但被告李某称:同意增加抚养费,但2000元的抚养费用过高,愿意每月支付1500元。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给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调解员以亲情为纽带,反复劝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从孩子的实际需求出发,在调解员一番苦口婆心的努力之下,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于2021年6月1日起给付原告小智抚养费每月1500元,于每月10日前支付,给付至原告小智年满十八周岁止。
一起抚养费纠纷就这样“悄然”化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亲情,双方对纠纷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柳河县人民法院在受理家事纠纷案件时,巧用温情的调解方法,打好“亲情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