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战殿有 魏茂东)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受理一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此案原、被告既是邻居,原告王先生又是被告李女士前夫的叔叔,双方为土地承包纠纷闹得邻里关系紧张,一时剑拔弩张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发现,双方对诉争土地的争议其实就是双方承包的土地是否产生了事实上的土地置换。而被告李女士在诉争土地上已经进行了大量投资,如果贸然解除承包合同的话会给被告李女士造成重大的损失,也会恶化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办案法官没有马上进行开庭审理,而是 进行了诉前调解。“你们双方原来都是实在亲属,有什么话说开了就好了……”经过法官讲亲情、讲邻里情、讲法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李女士同意给予王先生一定的经济补偿,王先生也同意李女士继续承包他的土地,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案经过法官的调处,李女士可以继续使用王先生的土地,其投资项目可以继续完成,而王先生的诉求也得到了经济补偿,双方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受到当地干部百姓们的称赞。(吉林省白山市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