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蔡文伟 李秀媛)近日,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老赵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因劳务合同纠纷。此次纠纷运用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黄某承揽青河县塔克什肯口岸唐巴勒检查站边检站修建工程,在工程施工期间雇佣侯某在其工地负责车库加固的焊工工作,侯某在工作期间不慎从高处摔落,导致右侧肱骨干骨折,右侧肱骨N间骨折,经鉴定侯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侯某针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费用共计14万元要求黄某赔偿,被告表示由于一些原因并不想履行义务,无奈之下,侯某来到青河法院老赵调解室。法院干警参与并指导该案进行调节,经过老赵电话与黄某悉心劝说,被告黄某某表示可以接受调解。
最终,在法院干警、人民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黄某愿意赔偿侯某7万元,侯某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黄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给付侯某2万元。由于微信转账每天只能转账2万元,黄某与侯某协商三日内付清,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法官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青河县人民法院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推进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司法确认案件,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了诉讼程序的对抗性,切实实现案结事了。(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