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开锁技术是一柄双刃剑,合理使用,可以为民提供便利的开锁服务,反之则会构成盗窃罪。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霍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霍某窜至靖宇县龙鼎福园被害人家中,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开锁方式打开被害人的家门,盗窃黄金吊坠一个,在准备离开时被刚刚赶回家中的被害人堵住,被告人霍某将盗窃的黄金吊坠归还后离开。经鉴定,被盗黄金吊坠价值人民币1086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从轻处罚的意见合理,予以采纳。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提示:请不要将大量现金存放家中,应存入银行,妥善保管好存折,将贵重物品、存折及身份证、户口薄等分别存放。当您发现家中被盗时,不要紧张,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早侦破案件。(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