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静)近日,张某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想继承其爷爷奶奶遗留的房屋。张某表示,爷爷奶奶只剩下他和姑姑张某3两个继承人,姑姑表示同意将房屋继承给张某,张某为此给姑姑1万元作为补偿,看似简单明了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却并不是那么容易……无奈之下,张某起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继承爷爷奶奶的房子。
经了解,张某的爷爷张某福、奶奶张某华分别在2008年、2007年去世,生前有三个孩子,分别为张某1、张某2、张某3,张某为张某1的儿子。张某1于2018年因病去世,张某3也同意将房子归张某继承,案子的关键点落在了张某2身上。张某的母亲于某称张某2已于早前死亡,但是并未留存其火化证明及相关可以做证明已死亡的材料,所以如何证明张某2已死亡和有关子女的情况就成了难点。因张某2的相关亲人均已死亡,只剩下其嫂子于某,而他们交往也不多,对于弟弟并不了解,只知道之前在浙江当老师,并且大概是2013年在泰山死的,具体时间也记不清了。目前自己也患了癌症,日子不多了,希望在自己去世前房子可以办到儿子名下。法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一边宽慰张某的母亲,一边承诺一定尽快完成她的心愿。
法院工作人员无惧困难,多方面为其调查
因案件时间跨度大,多名相关人员又相继身故。故柳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首先到户籍了解到了张某2的情况,显示户籍未注销,并且户籍在浙江省丽水市。于是法官通过邮件向丽水中学求助,几天后得到了对方反馈,张某2确实在其学校任职过,并且未婚,但在2005年已离职,并不知其现在是否在世,就此调查张某2的情况中断。
鉴于此情况,法院的工作人员决定前往泰安调查张某2的死亡情况。在先后去了泰安的两个殡仪馆、政务大厅后却都一筹莫展,随后来到了泰安市公安局,在这里了解到了张某2最后一次出现时间是在2010年济南市的白云宾馆,得知这一消息之后,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济南白云宾馆所辖派出所了解张某2的情况,但却被告知并没有此人的相关情况,此时寻找陷入了僵局。就在工作人员束手无策的时候,济南市殡仪馆给干警打来了电话说他们找到了张某2的火化证明。原来张某2并不是于2013年的泰山死亡,而是于2010年的济南死亡,历时4天,这场寻“墓”之旅总算拉下了帷幕。
最终,这件继承案件得以顺利的解决,张某也如愿继承了爷爷奶奶的房子。法官的尽心尽力让于某十分感动,她激动的连声道谢。司法为民,从来都不是简单嘴上说的,而是从法官的一言一行的实际行动来的,也只有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更好地让司法为民走进群众的心里。(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