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小雅)家住吉林敦化的被告人高某以“谈恋爱”为名,多次谎称为亲属看病、做生意、共同生活保管财产等诈骗被害人吕某23万元,均用于赌博,故高某因触犯刑律被惩处。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案情经过
被告人高某与被害人吕某是邻里关系,两人均已人到中年,后高某以“谈恋爱”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并谎称为患癌症的姐姐化疗,骗取被害人4万元,谎称急需借款做买卖,骗取被害人4万元,确定关系后,谎称要与被害人一起生活,为其保管钱款,骗取被害人15万元,被告人高某共计骗取钱款人民币23万元,高某收到钱后,将所收钱款全部用于个人赌博,挥霍一空。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诉判决,并责令被告人高某退赔被害人吕某赃款人民币23万元。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寄语:
半路夫妻,真命天子真命天女有时候可能是一场充满未知的冒险,你所憧憬的美好恋爱生活,也许另一方并不是真爱,而是犯罪分子精心策划的甜蜜陷阱。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另一方在金钱方面总是借款或者是索要,那么一定要擦亮双眼、守好钱包,谨防上当受骗。(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