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红柳)为在全社会营造学《民法典》、讲《民法典》的氛围,提升《民法典》的知晓率,4月5日上午,新疆塔县法院利用周一升国旗仪式,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婚姻幸福保驾护航”为主题,为全县干部开展《民法典》宣讲。
宣讲中,塔县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梁红柳同志从“家和万事兴”的角度出发,围绕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等,宣讲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常识。
在场的同志表示:第一,婚姻家庭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会后一定要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宣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二,要不断提升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法律意识,促使更多的群众运用《民法典》为婚姻的幸福保驾护航。第三,要以身作则促进广大群众道德素质不断提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