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松茂 郭莹莹 任爽)“太谢谢您了,真没想到这么复杂的事情在您的帮助下顺利解决了。”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王荣征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连连称赞。
王荣征是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员,工作积极主动,满怀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纠纷。面对棘手的案件,他从不退却,为了妥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加班加点,然而只要群众有需要,他绝不喊苦喊累,风雨无阻。
该案件中被告于某和张某是一对夫妻。因为经济原因两人将他们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2019年8月19日,原告王某通过房产中介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是89万,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的半年内完成房屋过户,首付30万于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一次性支付。然而不久被告张某的丈夫于某牵扯到一起刑事案件中被依法逮捕,在焦作市监狱服刑,房屋过户事情一直无法继续。王某心急如焚,多次催促无果,故诉至荥阳市人民法院,希望可以帮助他实现自己的权利。调解员王荣征接到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立即展开了调解工作。通过电话与被告张某确认案件情况,经过几次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双方均要求对该纠纷进行调解。但是因为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无权独自作出决定,案件必须与在焦作监狱服刑的于某进行商量。为能够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的房屋合同纠纷,王荣征同志决定和被告张某一同前往焦作市监狱。疫情期间程序繁多,王荣征同志事先打电话与焦作监狱沟通,并做了核酸检测。因为案件特殊,王荣征同志不畏路途辛劳,两次前往焦作监狱就案件的事实、证据、调解意向等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每一次接到案件后,王荣征同志都会在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每一个案件只要当事人想调解、愿意调解,他就会一心一意做好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他总说,只要你理解和尊重当事人,认真对待,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就没有结不了的案子,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就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他求真务实,作风严谨,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心系百姓体现了法律工作者崇高的为民情怀,体现了高尚的职业操守,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