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高红梅 彭莎莎)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抓住春节期间百姓手头宽裕,可调动资金充沛这一有利时机,在节前将一起诈骗案件被执行人的作案工具挂上了拍卖网站。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至8月,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李某在吉林省和龙市八家子镇、龙井市先后四次将王某某购买的树脂工艺品假称为从工地挖掘出土的“古董”进行售卖,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王某甲、王某乙、吴某某共计人民币40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且没收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司法拍卖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并对被执行的财产变价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司法评估。经相关机构评估后,确定标的机动车在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于2021年2月7日将该标的物信息上传淘宝网站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截至竞买开始前一天,已有34人进行报名参与竞买。网络司法拍卖不仅能够促进标的物拍值最大化,突破地域以及参拍人数限制,还在增加参拍机率的同时,促使拍卖物交易价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执行不打烊,公正不缺席。新的一年,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将更加注重总结经验,直面各种“执行难”问题,结合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整体规划,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执行新方法,推进“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工作改革,努力形成执行案件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