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明畅)接连下了几天的大雪,路面崎岖,路上能见度极低,但这并没有阻挡住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法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步伐,更没有撼动法官依法捍卫法律权威的态度和决心。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干警用行动彰显“风雨不误执行路”的真正内涵。
申请执行人才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局局长杨波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徐某财产信息,无存款、无房产、无车辆。杨法官又与徐某取得联系,徐某态度极其恶劣,告知法官“我现在没钱,要不你们就拘留我”。法官并未放弃继续查找徐某可供财产信息,通过多方调查后得知徐某原工作单位已为徐某缴纳五险一金。
1月19日上午,大雪依旧未停,杨法官无惧恶劣天气,带齐相关法律文书后风雪兼程赶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向其发出调查函后,反馈徐某账户内有公积金存款6万余元,杨法官当即进行了扣划。扣划执行款到账后,杨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并进行了发放。
“6万的欠款全部拿到手了!没想到这么快,这笔欠款已经拖欠了3年多了,你们法院的执行效率太高了,杨法官你太负责任了,感谢您”!才某收到执行款后不停地向杨法官致谢。
天虽寒,路虽难,不能让群众心寒。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干警们在风雪中坚守执行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