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闫春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按照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立足本县实际,打主动仗,出组合拳,提质效、解纠纷、防风险、增便利,赋能布尔津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质效,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载体。面对“案多人少”难题。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绩效量化考评机制,通过将办案任务量化到人,每天通报完成工作任务数,采取季度绩效奖金同工作任务量“挂钩”的方式,倒逼办案人员办快案、办好案。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配优配强硬件设施,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将优质的审判资源用在“刀刃”上。截止目前,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62.6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0.48%。
解纠纷,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繁简分流及诉前调解工作意识,坚持因地制宜、着力打造多层次、规范灵活的解纷平台,实现多元解纷立体化。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联合布尔津县司法局在全县6个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官便民服务点”,张挂醒目牌匾。聘请乡镇司法所人员担任司法联络员,选派1名法官作为各乡镇联络点的法官。司法联络员负责联络法官、协助法官调处辖区民事纠纷等工作。联络法官负责到各乡镇开展诉前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
防风险,助力营商环境诚信公正。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为保障布尔津县旅游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布尔津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金融审判工作计划》《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具体措施》《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宣传工作方案》等制度,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3次,向金融企业发关于金融借款、担保等合同内容的司法建议书2篇。制定《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举报悬赏线索的奖励规定》,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增便利,保障县域经济有序发展。成立旅游、金融案件合议庭,负责相关案件的归口审理。将贾登峪法庭打造成为“枫桥式人民法庭”。旅游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旅游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化解。在旅游“黄金周”重点时段在喀纳斯、禾木等景区开展巡回审判。五一、十一“小长假”期间,组织干警在喀纳斯、禾木、五彩滩、草原石人、中俄老码头等旅客密集处张贴“新疆移动微法院”二维码,现场调解游客纠纷6起,撰写服务保障旅游业信息12篇,人民网2篇,新疆法制报采用3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在立案庭窗口醒目位置开设涉企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畅通涉民营企业诉讼通道,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增强法院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定期走访联系民营企业,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2020年,走访企业12家,开展法制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确因正当理由在短期内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近期内无法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做好申请执行人的说服解释工作,说明经济环境的客观情况,多使用以物抵债、增加担保物/人,酌情给予1至3个月的履行义务宽限期,以柔性执行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将不断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在“软环境”和“硬指标”上双向发力,为布尔津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