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宗倩宇)元旦将至,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管理落实质量,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七级司法所组织在矫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司法所首先强调纪律,针对近期检察院发现的问题,说明了纪律的重要性,在矫人员纷纷签订了节前遵纪守法保证书。
最后,对他们进行了民法典的讲解,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讲解了民法典中明确夫妻债务的知识。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妻子知道或追认,个人名义也是共同债;妻子不知道,共同生活所需还是共同债;除此之外,莫要找我。)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了法治七级建设。(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七级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