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郑坤)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凝聚全社会减编控编共识,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有限编制支持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重点,四川省德阳绵竹市委编办依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坚持“三查、四听、五问”,就做好机构编制工作论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 坚持“三查”,细致洞察申请单位申报依据。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把牢机构编制工作第一道关口,在部门向编办申报相关机构编制事项时,认真做好“三个核查”:一对审批权限,对照机构编制审批流程图,初步查对部门申报事项应由哪一级党组织进行审批,并告知申报单位提交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二查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初步审查单位申报事项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三看集体研究记录,初步审查单位申报事项是否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权限,由单位党委(党组)或者市委市政府主管市级领导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决定。坚持以法规文件规定、现实工作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符合审批权限为原则受理相关事项,防止单位以简单的加强力量、增加职数、选调人员、对接项目、考核评优、评估验收等情形为理由而申请加编制、设机构,浪费机构编制资源。
二、 坚持“四听”,全面摸清论证对象“八情”。为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既将有限的执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又及时解决部门“急难愁盼”,进行机构编制工作论证中,采取会议座谈、现场交流、专家论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摸清论证对象在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核定编制、人员队伍、财政保障、运行情况、综合效益、社会反映等八个方面情况,为最终决策提供必要参考。一听申报单位意见。通过申报单位自我介绍和分析评价,正面了解相关机构设置和履行职责、人员编制管理等情况。二听关联单位意见。通过听取与论证事项关联度较大的其他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掌握事实真相,侧面了解机构职能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和履职过程中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三听联控部门意见。通过邀请组织、人事、财政等机构编制联合管控部门参加座谈会议,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就干部配备、人员管理、收入来源、经费保障、上级考核等情况提出专业部门的意见建议。四听社会各界意见。通过邀请相关业务专家、业内人士及代表委员列席相关会议,就相关事项的社会效益、群众反映等情况发表看法,更加全面审视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三、 坚持“五问”,认真分析论证事项的“四性”。在机构编制工作论证环节,即按照《条例》要求,围绕“五个是否”进行“五问”,并借鉴其他领域或者外地好的做法,提前分析论证单位申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和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重点分析论证相关事项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对于不符合中央精神和法规政策规定的,一律不提交编委会议审议;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利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建议克服困难优先给予支持;对于暂时不宜纳入财政保障,又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市场化运作的,鼓励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运用市场化机制进行解决。同时,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做好相关应对准备。
通过以上实践探索,我市机构编制部门在履行管理机构编制用好执政资源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行为,促进了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发挥了机构编制资源在保民生促发展等各方面的社会效益。同时,强化了各级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和“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推进了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加大机构编制效能评估,探索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论证机制,是机构编制条例规定的必要程序,对于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确保最大限度科学配备机构编制等资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服务和保障浏阳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和保障群众的民生需求。(四川省德阳绵竹市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