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许怡倩 石磊)今年以来,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法院执行局合理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近日,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压力,主动前往该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案件经过:被执行人阿某于五年前向艾某借款26500元,多年以来一直以多种借口不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艾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阿某一直处于“人间蒸发”状态,经该院执行局多次传唤,阿某拒不到庭,执行局依法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其生活居住、交通出行、金融借贷等方面受到限制,生存空间被全面挤压,但阿某仍旧存有幻想,妄图逃避执行,最终,该院执行局调查到他有一套预登记的住宅用房,直到执行干警准备查封时,阿某终于主动前往法院要求履行给付义务,至此,这起持续五年多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落下帷幕。
执行是正义之路上的最后一公里,是消除当事人双方矛盾、保障权利人正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一步,对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强制措施是督促其履行义务的最有效手段。今后,该院将继续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强化执行联动,争取早日去掉“基本”二字,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