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加依娜尔)“感谢你们!执行立案一个星期内就拿到钱,真的太感谢法院”。11月10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到执行局领案款时,不断地说着感激的话。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11日22时40分,被告人酒后驾驶新BB18**号小型轿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原告侧面相撞,造成原告怕某受伤(轻伤),双方车辆受损。后被木垒县交通大队认定,被告叶某负全部责任。该案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在木垒县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叶某向行驶附带民事原告人怕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656元。该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叶某一直没有履行,怕某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当天,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就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其账户依法采取冻结措施。迫于法律压力,被执行人主动足额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40件,执结案件1368件,执行案件执结率87.19%,实际执结率62.38%,法定审限内执结率100%,执行到位金额3547.83万元。
木垒县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启动网络查控,采取最便捷最有效的执行方式,真正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