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传媒讯:(岳佳佩)近日,湖北省检察院黄梅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黄梅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目前黄梅县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该案件。
2020年4月22日,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与其朋友刘某某、於某某、詹某某等人打完台球后打算在酒店开个房住一晩,于是程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黄梅县黄梅镇黄梅大道某酒店开了房间,开好房间后,几人一起在房间内采用鼻吸的方式吸食氯胺酮(K粉),其中还有两名未成年人。第二天3时许,吸毒众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黄梅县公安局以程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黄梅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程某某一行人中,年龄最大的也只有二十岁,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也才刚刚成年。小小年纪就沾染上吸毒恶习,实在令人唏嘘。这些青年人因为心理素质不成熟,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比较低,追求好奇、刺激的心理去以身试毒,结果成为了毒品受害者。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也是被抓获时才知道,自己出于仗义,开房和兄弟一起吸食毒品,会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